前言

近日網上在流傳一則新聞
說是蘋果申請了一項名為 Battery charging system and mobile and accessory devices 的專利
當中涉及了一些關於可拆式電池的設計資料
相關設計可應用於電腦、手機、鍵盤、和滑鼠
讓人不禁去想蘋果是不是有打算製造載有可拆電池的設備了呢?
雖說蘋果常常申請了專利不用
但我還是認為這個可能性還是相當大的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
各大手機廠商推出的手機都不能換電池了
要是電池壞了就只能返廠換電
不僅是費用高昂
而且還是要幾天不能用
所以很多人都會選擇直接換一台新手機
原本只需換一個電池
卻是硬要整部手機了
這樣造成了不少的浪費

為應對電池衍生的資源及污染問題
歐盟在2023年通過了一條針對電池的法案
當中有要求在2027年起
在歐盟銷售的便攜式產品(包括電話)的設計需為便於更換電池
下面就是相關部分的引文

Any natural or legal person that places on the market products incorporating portable batteries shall ensure that those batteries are readily removable and replaceable by the end-user at any time during the lifetime of the product.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8.7.2023

之前已經有過蘋果為歐盟法案而把 iphone 系列轉為使用 type-c 插口的先例
所以我認為蘋果便攜式產品會轉用可更換電池設計的可能性還是很高的

後續影響

由於要設計和生產兩種(可拆和不可拆)一樣的產品都需要一定的成本
而且貼個可換電池的標語
打個環保牌吸引顧客
名利雙收,豈不美哉?😏
所以大部份的手機廠商都會重投可換電池的懷抱吧

雖說會少了人換手機
但也會多了一筆賣電池的收入
電池的定價也都是由廠商家自己定的
所以對於高端手機來說還是影響不大的吧 (電池可能會貴得讓你想直接換手機 =] )

壞電就換電
也可以避免之前蘋果說的由於電池老化造成的電壓下降
使得手機變慢的問題 (這下蘋果再也沒有藉口使舊手機降速了吧)

因為電池問題而換電話的人會少了
相應的浪費及污染問題亦會隨之得到舒緩

隨着市場的發展
很有可能會出現像USB一樣的通用制式
不同廠商的手機之間的電池換着用
朋友之間打招呼變成
「喂,借個電來用下啊」(Sorry, FF 太多)

像是現在的租借「尿袋」一樣
租借電池的服務也會隨之出現吧
到時候電池沒電就換電
不用一分鐘就可以有個「滿血」的電話可以用了
想想就覺得美

看來,可拆式電池真的美事一樁
百利而無一害了呢。。。。。。嗎?

換電隱憂

不可拆電池的設計確實能坑用戶一筆新手機或是維修的費用
但除此之外
廠家如此一致的推行這個設計
確實的是着其他原因的

首先,說得最多的應該就是防水的問題了
一個大型的活動開關要做防水是有一定難度的
但更重要的是
在開合電池蓋的時候
很容易會有沙石灰塵等雜物卡住防水膠邊
使得防水性能大減

此外,放棄了焊接而採用可拆除的活動設計
或多或少都會犠牲一些接口的穩定性
接口老化、供電不穩、短路
等等的問題都會更容易發生

若是用戶並不熟悉產品的設計
在更換電池時也可能會導致產品損毀

隨着「代用電」,「備用電」的市場發展
仿製電池、假電池、劣質電池
等低本產品很快就會流出市面
若用戶在使用這些產品時發生問題 (例如爆炸、過熱、供電不穩)
手機的生產商也難免會受到懷疑

即使相關問題是出在用戶或是第三方商家身上
手機廠商的聲譽也是免不了會受到影響
處理客戶投訴的公關、客服、人力、時間等成本也是不菲
所以才造就了現今的這種局面

結語

就我個人而言
我是很歡迎這個法案的
它把電池的自主權重新的交到戶用的手上

雖然隨之而來的問題也都不能忽視
但我相信市民大眾花一點時間都應能消化適應的
手機廠商都會有相應的對策出台

市場會如何變化
我說的到底有多少能成真
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參考資料

歐盟新電池法正式生效 不僅搶關鍵金屬還要讓消費者可更換3C電池 | 環境資訊中心 (e-info.org.tw)

蘋果更新系統或令舊iPhone變慢,但原因在於電池老化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11942806 (uspto.gov)

Regulation (EU) 2023/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2 July 2023 concerning batteries and waste batteries, amending Directive 2008/98/EC and Regulation (EU) 2019/1020 and repealing Directive 2006/66/EC (europa.eu)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Trending